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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的通知 (粤府[1999]21号)

粤府[1999]21号颁布时间:1999-03-02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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