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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0]261号颁布时间:2000-10-13

     二000年十月十三日 粤地税发[2000]261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0]6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0]698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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