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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向外国企业支付软件费扣缴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0]327号颁布时间:2000-03-19

     粤地税发[2000]327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向外国企业支付软件费扣缴营业税问题的 通知》(国税发[2000]1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向外国企业支付软件费扣缴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79号) (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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