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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0]215号颁布时间:2000-08-29

     2000年8月29日 粤地税发[2000]215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 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0]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 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0]59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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