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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0]91号颁布时间:2000-04-03

     2000年4月3日 粤地税发[2000]91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 税字[2000]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 [2000]25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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