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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0]288号颁布时间:2000-11-06

     2000年11月6日 粤地税发[2000]288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 发[200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 [2000]167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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