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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运输企业包机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0]221号颁布时间:2000-09-04

     2000年9月4日 粤地税发[2000]221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运输企业包机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 发[200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运输企业包机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0]139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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