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关于同意颁发广州市越秀晶晶食品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批复
粤民福[1997]3号颁布时间:1997-02-25
1997年2月25日 粤民福[1997]3号
广州、佛山、肇庆市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查,广州市越秀晶晶食品有限公司、三水市大塘镇华伟五金厂、肇庆市端州
区金碧陶瓷粉末厂等13家企业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件,同意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
书》。上述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时,各地税务机关必须严格审核把关,
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
此复。
附件:同意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社会福利企业名单
同意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社会福利企业名单
1、广州市越秀晶晶食品有限公司
2、广州市越秀区宜康工业制线厂
3、广东粤康福利总公司
4、广州市芳村区豪力旺运动器材厂
5、广州市东山区万威文化用品厂
6、广州市东山区康达利塑料五金厂
7、广州市东山区俊郎服装厂
8、广州市东山区美时制衣厂
9、广州市东山区天星塑料包装厂
10、三水市大塘镇华伟五金厂
11、顺德市勒流镇西华民政磁性电器配件厂
12、肇庆市端州区金碧陶瓷粉未厂
13、怀集县怀联福利五金家用电器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