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省民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关于同意颁发广州市越秀晶晶食品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批复

粤民福[1997]3号颁布时间:1997-02-25

     1997年2月25日 粤民福[1997]3号 广州、佛山、肇庆市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查,广州市越秀晶晶食品有限公司、三水市大塘镇华伟五金厂、肇庆市端州 区金碧陶瓷粉末厂等13家企业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件,同意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 书》。上述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时,各地税务机关必须严格审核把关, 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 此复。 附件:同意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社会福利企业名单      同意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社会福利企业名单 1、广州市越秀晶晶食品有限公司 2、广州市越秀区宜康工业制线厂 3、广东粤康福利总公司 4、广州市芳村区豪力旺运动器材厂 5、广州市东山区万威文化用品厂 6、广州市东山区康达利塑料五金厂 7、广州市东山区俊郎服装厂 8、广州市东山区美时制衣厂 9、广州市东山区天星塑料包装厂 10、三水市大塘镇华伟五金厂 11、顺德市勒流镇西华民政磁性电器配件厂 12、肇庆市端州区金碧陶瓷粉未厂 13、怀集县怀联福利五金家用电器厂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