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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委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转发关于确认第四批享受优惠政策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粤经科[1997]061号颁布时间:1997-01-27

     1997年1月27日 粤经科[1997]061号 各有关市经委(经发局)、国税局、地税局、海关、企业(集团):   现将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确认第四批享受优惠政策企业 (集团)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国经贸技[1996]913号转发给你们,请协 助经确认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海 关总署制定的国经贸[1993]46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确认第四批享受优惠政策企业(集 团)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1996年12月30日 国经贸技[1996]913 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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