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颁发茂名市兴达福利纸箱厂等12家企业《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批复
粤民福[1996]18号颁布时间:1996-09-02
1996年9月2日 粤民福[1996]18号
茂名、湛江市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查,茂名市兴达福利纸箱厂、广东省遂溪县福利化工厂等12家企业(详见
附件)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件,同意颂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上述企业可享受国
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复。
附件:
同意颁发《社会福利盆业证书》的社会福利企业名单
1.茂名市兴达福利纸箱厂
2.茂名市社会福利服务部
3.高州市长坡大石冲福利纸厂
4.广东省高州市南达造纸填料厂
5.高州市立声实业有限公司金鹿家具制品厂
6.电白县广发(福利)电木厂
7.广东省遂溪县福利化工厂
8.湛江市霞山民政塑料包装厂
9.廉江市石岭镇民政福利厂
10.廉江市河堤福利造纸厂
11.湛江市通力福利有限公司
12.湛江市建兴残疾人按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