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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颁发茂名市兴达福利纸箱厂等12家企业《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批复

粤民福[1996]18号颁布时间:1996-09-02

1996年9月2日 粤民福[1996]18号 茂名、湛江市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查,茂名市兴达福利纸箱厂、广东省遂溪县福利化工厂等12家企业(详见 附件)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件,同意颂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上述企业可享受国 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复。 附件:        同意颁发《社会福利盆业证书》的社会福利企业名单   1.茂名市兴达福利纸箱厂   2.茂名市社会福利服务部   3.高州市长坡大石冲福利纸厂   4.广东省高州市南达造纸填料厂   5.高州市立声实业有限公司金鹿家具制品厂   6.电白县广发(福利)电木厂   7.广东省遂溪县福利化工厂   8.湛江市霞山民政塑料包装厂   9.廉江市石岭镇民政福利厂   10.廉江市河堤福利造纸厂   11.湛江市通力福利有限公司   12.湛江市建兴残疾人按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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