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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颁发佛山市迳口华侨刨花板厂等4家企业《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批复

粤民福[1996]9号颁布时间:1996-06-03

     1996年6月3日 粤民福[1996]9号 佛山市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查,佛山市迳口华侨刨花板厂、广东广通汽车厂佛山城区分厂、佛山市鸿鹄 陶瓷厂、南海市和顺建陶厂等4家企业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件,同意颁发《社会福利 企业证书》,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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