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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颁发佛山市康复医疗设备厂等14家企业《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批复

粤民福[1996]2号颁布时间:1996-03-06

     1996年3月6日 粤民福[1996]2号 佛山市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查,佛山市康复医疗设备厂、佛山市丹邱机械厂、广东省三水市名仕皮业有 限公司名仕家具厂、佛山市城区精密元件厂等4家企业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件,同意 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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