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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征管改革中严禁向纳税户强制推销电子产品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7]157号颁布时间:1997-06-18

     1997年6月18日 粤地税发[1997]157号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征管改革中严禁向纳税户强制推销电子产品的通知》 (国税函[1997]3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征管改革中严禁向纳税户强制推销电子产品的通知 (1997年5月23日 国税函[1997]313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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