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粤财法[1997]33号颁布时间:1997-06-02
1997年6月2日 粤财法[1997]33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7]49号)转发给你们(文中附件三、附件四没有我省名单,不
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997年5月8日 财税字[1997]49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