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 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粤财法[1997]33号颁布时间:1997-06-02

     1997年6月2日 粤财法[1997]33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7]49号)转发给你们(文中附件三、附件四没有我省名单,不 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997年5月8日 财税字[1997]49号)(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