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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8]82号颁布时间:1998-05-14

     1998年5月14日 粤地税发[1998]8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税函[1998]2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1998年4月15日 国税函[1998]229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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