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内贸易部关于同意撤销中国黑色金属材料总公司所属浙江公司等17个子公司的批复
粤国税函[1995]440号颁布时间:1995-10-25
1995年10月25日 粤国税函[1995]440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内贸易部《关于同意撤销中国黑色金属材料总公司所属浙江公司等17个
子公司的批复》([1995]内贸函企字第500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国内贸易部《关于同意撤销中国黑色金属材料总公司所属浙江公司等17个子
公司的批复(1995年7月21日 [1995]内贸函企字第500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