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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化集团公司向所属企业收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函[1996]151号颁布时间:1996-04-09

     1996年4月9日 粤国税函[1996]151号 珠海、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化集团公司向所属企业收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11996]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化集团公司向所属企业收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1996 年2月13日 国税函[11996]7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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