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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税三[1989]863号颁布时间:1989-12-01

     1989年12月1日 税三[1989]863号 市税务各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22号《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 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1989年11月10日 (89)国税地字第122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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