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1日 湘地税函[2002]84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执行情况的通知》(国
税发[2002]12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要求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局领导挂帅,税政三科牵头,法规、稽查部门
密切配合,抽调专人,组成清理检查工作组。各地请于11月15日前将工作组名单
报省局三处。
二、检查重点和时间。这次重点检查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执行情况,
此项工作要求在今年12月15日以前完成。并于12月20日前将清理工作总结材
料及统计表格一并报送省局。
三、各级地税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原则,杜绝越权减免税,规范优惠政
策审批程序。对检查出的一些突出问题,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政请示汇报,引起党政
领导重视,确保问题妥善解决,整改建制到位。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执行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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