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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湘地税函[2002]48号颁布时间:2002-07-10

     2002年7月10日 湘地税函[2002]48号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 [2002]13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0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口径与2002年基本一致。各单位按2002 年预算表、软件及编报要求编报2003年预算建议和说明。   二、从2002年1月1日起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因此在 编报2003年部门预算时,这部分收入不再列入“预算外资金”,应与其他地方财 政补助收入一并列入“其他收入”。   三、请各单位在“省局中心服务器\locate\计会处\经费\部门预算参数下发” 的目录中下载与本单位对应的参数文件。   四、各单位要求在2002年8月8日前将数据传送到“省局中心服务器\cente \计财处\经费\预算数据上报”的目录中,并将资料一份(附数据盘)报送省局计 财处。   五、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计财处联系。   联系电话:0731-5608507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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