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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2001年度《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实施情况的通知

湘国税函[2002]210号颁布时间:2002-06-11

     2002年6月11日 湘国税函[2002]210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2001年度〈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实施情况的通 知》(国税函[2002]40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01年是在涉外税务审计中全面实施《涉外税务 审计规程》的第一年,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规程》实施情况的检查,既是对工作业绩 的考核,也是对《规程》本身的检验,还是对我国加入WTO后做好涉外税收工作的 有力促进。因此,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所有涉外税 务人员要全力以赴,合理安排时间,实事求是,切忌浮夸。   二、检查方法和时间。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两种方法。各地于6月10日至 7月10日进行自查,7月10日至20日省局组织复查,以迎接总局8月份的抽查。 各地务必于7月底以前将自查情况和检查统计表书面上报省局涉外分局。   三、检查内容、上报材料等要求,请按总局文件通知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2001年《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实施情况的通知      2002年5月13日 国税函[2002]408号   2001年是在涉外税务审计中全面实施《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以下简称《规 程》)的第一年,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规程》实施情况,总结经验,以进一步完善 《规程》,切实提高涉外税务审计工作的绩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涉外税务 审计中全面推行〈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通知》(国税函[2001]282号)要 求,总局决定2002年7至8月对《规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检查方法和时间。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两种方法,各地于7月进行自查,总 局于8月组织抽查。   二、检查内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审计的企业户数、收入额情况;工作底稿、 表证单书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人员的培训情况。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充分认识对《规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既是对各地工 作业绩的考核,也是对《规程》本身的检验,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因此, 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检查,实事求是,切忌浮夸。   (二)认真自查。各地要认真自查,切忌走过场;通过检查要能够全面反映《规 程》的实施情况,客观展示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要找出问题的成因,以及解决 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和《规程》实施情况检查统计表(见附件),于 8月15日之前上报总局(国际税务司)。 附件:《规程》实施情况检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                   单位:户或% 审计面 企业类型   税务登记   使用《规程》   审计面       户数     审计户数     (%)  账务健全的  大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及账务 不够健全的企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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