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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地税发[2001]011号 颁布时间:2001-02-27

     2001年2月27日 湘地税发[2001]011号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2000]1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高税务干部素质, 有效检验税收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省局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税收 征管质量考核办法。现将新制定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征管处,以便改进和完善考核工作。 附件: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税务干部素质、执法水平和税收管理质量的全面提高,有效检 验税收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以下简称考核)由各市、州局名局直属局组织实施, 按照规范统一、分级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逐级考核。省局对考核结果按年组织 抽查或交叉检查(具体抽查办法另行制定),并进行通报。   第二章考核指标   第三条 考核指标暂定为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欠税增减率、 申报准确率、处罚率和征管资料完整率。   第四条 登记率是指在规定考核期内实际办理税务登记户数与应办理税务登记户 数的比例。主要用于衡量税务登记管理对漏管户的控制程度,以利强化税源控管,清 理和减少漏管户。   第五条 申报率是指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内实际办理纳税申报的户数与应申报户 数之间的比例。主要用于衡量纳税人依法申报的遵从程度,以利规范纳税人申报行为, 强化稽查力度。   第六条 入库率是指纳税人当期实际缴纳入库的税款与按期应缴纳税款之间的比 例。分为当期申报应纳税款入库率、缓征税款入库率、查补税款入库率和违章处罚罚 款入库率。主要用于衡量纳税人实际履行税款支付义务的程度,以利税务机关加大征 收力度,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第七条 滞纳金加收率是指逾期未缴纳税款已加收滞纳金的户数(金额)与逾期 未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的户数(金额)之间的比例。主要用于衡量税务部门对纳税 人滞纳税款的督促程度,以利采取有效手段,加大清欠、防欠力度。   第八条 欠税增减率是指朝末欠税余额与期初欠税额之间的比例。主要用于衡量 清理欠税程度,以利及时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压缩欠税额度。   第九条 申报准确率是指纳税人申报的纳税数额与税务机关查获的应纳税额之间 的比例。主要用于衡量纳税人申报的真实程度,以便为稽查工作提供有效选案依据, 有针对性地开展稽查。   第十条 处罚率是指涉税案件实际处罚的户数(金额)与应补缴税款户数(金 额)之间的比例。主要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惩治程度,以利促进依法治税 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十一条 征管资料完整率是指纳税人档案中实有征管资料数与应建征管资料数 之间的比例。主要衡量纳税人纳税资料的归集程度,以利税务机关规范纳税档案资料, 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章考核方法   第十二条 登记率按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应办理税务登记户进行分类考 核。对在考核期内无应办理税务登记户数的,采取抽查一条 街或一个自然村的登记 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申报率、入库率按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应办理税务登记户, 并分税种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鉴于历年陈欠难以确定其滞纳期,为便于操作,考核滞纳金加收率时 以2000年期初欠税余额为基数开始计算。   第十五条 各项考核指标的计算公式和考核口径由省局确定(见附件1)。今后 根据征管工作实际,将适时修订。   第十六条 各市、州局每年年底前应按照上述要求逐级组织考核(可逐季或每半 年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逐级编报年度考核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次年 1月15日前报送省局;省局将在每年1月16日至2月25日前根据各地上报的考 核统计结果,组织抽查,2月底以前完成上报、总结和通报工作。   第十七条 考核评分实行110分制,评定结果为“优秀”、“良好”、“一 般”、“较差”4个等级(见附表2)。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 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由征管部门会同计财、稽查和直属局等有关部 门进行。   第十九条 关于考核过程中涉及政策认定问题,严格按照现行的税收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 各市、州局可以结合本地情况,并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 化和增加考核指标,但不得减少本办法确定的指标数量,不得变更指标名称和口径。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1年开始施行。 附件:1、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指标计算公式及口径说明    2、税收征管质量考核评分和等级标准(略)    3、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统计表(略) 附件1: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指标计算公式及口径说明 一、登记率   (一)计算公式   登记率=[实际办理税务登记户数÷(领取营业执照应办理税务登记户数+其它 不需领取营业执照但应办理税务登记户数)]×100%   (二)指标口径   实际办理税务登记户数是指在规定的考核期间内已办理税务登记户数。领取工商 营业执照应办理税务登记户数是指在规定的考核期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应办理税务 登记户数。分子分母均含逾期办理税务登记户数。   (三)时间属性。分子:核准税务登记的日期;分母:核准税务登记的日期≤核 准工商登记日期+30天+受理税务登记至核准税务登记的规定无数。   (四)数据来源。税务登记表、工商登记的信息等 二、申报率   (一)计算公式   申报率=按期申报户数÷应申报户数x100%   (二)指标口径   按期申报户数是指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实际办理纳税申报的户数(分税种考核)。 实行上门申报的以税务机关收到申报表的日期为准;实行邮寄申报的以邮电部门收寄 邮戳日期为准;实行银税一体化或IC卡划卡申报的,以银行提供的划款底单日期为 准。   应申报户数=期初开业户+本期复业户+本期开业户+本期迁入户+本期非正常 转正常户-本期批准延期申报户数-本期批准注销户数-批准的本期停业户数-本期 认定的非正常户-本期法院正式宣布破产户数-非独立纳税户-审定的不达起征点户 数-其他。   期初指税款所属期的期初;本期指税款所属期。   (三)时间属性。分子:实际办理纳税申报时间≤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分母: 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   (四)数据来源。分子:分税种纳税申报表;分母:各类税务登记表、停复业登 记表、迁入迁出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表、税种登记表、纳税申报表等。 三、申报准确率   (一)计算公式。   申报准确率=[纳税人申报的纳税数额÷(纳税人申报的纳税数额+税务机关查 补的税额)]×100%   (二)指标口径   纳税人申报的纳税数额与税务机关查补的税额所属期应一致,实行同期考核。   (三)数据来源。各税申报表、税务稽查(检查)结果明细表等。 四、入库率   (一)当期申报应纳税款入库率   1、计算公式。当期申报应纳税款入库率=当期申报实际征收入库的税款手当期 申报应缴纳税款x100%   2、指标口径。分子:按照税法规定的各税纳税期限的当月实际征收入库的税额 (包括提退税金、批准延期申报核定的预缴税款);分母一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款十 批准延期申报核定的预缴税款一批准缓缴的税款。   3、时间属性。根据税法规定各税纳税期限的当月。   4、数据来源。税票、征收台帐、税种登记表、申报表、预缴税款通知书等。   (二)缓征税款入库率   1、计算公式。缓征税款入库率=(缓征税款已入库金额÷缓征税款应入库税款 ×100%   2、指标口径。分子是指缓征税款在批准期限内征收入库的税额(税款属性是缓 征,含提退税金);分母=缓征税款已入库金额+考核期内缓征税款到期未入库金额。   3、时间属性。分子:征收入库时间;分母:缓征税款批准通知书中的缓缴或限。   4、数据来源。税票、征收台帐、缓征税款批准文书等。   (三)查补税款入库率   1、计算公式。查补税款入库率=实际缴纳入库的查补税款÷应缴纳的查补税款 x100%   2、指标口径。分子:考核期内已入库的查补税额(税款属性是查补,含提退税 金);分母:考核期内应入库的查补税款。   3、时间属性。分子:征收入库时间;分母:税务处理决定书中限缴期限。   4、数据来源。税票、征收台帐、稽查结果明细表等。   (四)罚款入库率   1、计算公式。罚款入库率=已入库的罚款金额分应入库罚款金额×100%   2、指标口径。分子指在考核期内实际入库的罚款金额(对逾期缴纳的罚款不含 在内,含提退税金);分母指在考核期内应入库的罚款金额。   3、时间属性。分子:征收入库时间;分母: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限缴期限。   4、数据来源。税收罚款收据、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五、欠税增减率   (一)计算公式:   欠税增减率=[(期末欠税余额-期初欠税额)÷期初欠税额]×100%   (二)指标口径。欠税增减率只按年度计算,期初欠税指考核期起始月初的欠税 余额;期末欠税指考核期截止月末的欠税余额。   (三)时间属性。期初指考核期起始回;期末指考核期截止日。   (四)数据来源。欠税分户帐、欠税总帐等。   六、滞纳金加收率   (一)计算公式:滞纳金加收率=逾期未缴税款已加收滞纳金的户次(金额)÷ 逾期未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的户次(金额)×100%。   (二)指标口径。分子:纳税人逾期未缴税款已加收滞纳金的户次(金额),每 一户次完全加收才计入;分母:纳税人逾期未缴税款按规定应加收滞纳金的户次(金 额)。   (三)时间属性。从主税税票注明的限缴日期满后算起截止到主税收缴之日或考 核期的最后一天(如逾期申报应加上逾期申报天数)。   (四)数据来源。税票、滞纳金辅助帐、欠税明细帐等。 七、处罚率   (一)计算公式:处罚率=实际涉税罚款户次(金额)÷查补税款户次(金额) ×100%   (二)指标口径。分子:税务稽查查补税款并处罚款的处罚户次(金额);分母: 税务稽查未予以处罚与予以处罚的查补税款户次(金额)之和。罚款数额中不包括违 反税务规定的行为处罚。   (三)时间属性。分子: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发日期;分母:税务处理决定书 填发B期。   (四)数据来源。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等。 八、征管资料完整率   (一)计算公式:   征管资料完整率=纳税档案实有征管资料项数÷纳税档案应有征管资料项数×1 00%   (二)指标口径。   纳税档案应有征管资料项数:企事业纳税单位包括十项;①税务登记表;②纳税 人基本情况表;③纳税人税款征收入库台帐;④纳税申报表;⑤税款人库凭证;⑥发 票领、用、存月报表;⑦财务报表;⑧税务稽查(检查)结论;⑨违章处理记录;⑩ 其他资料:延期申报、缴纳税款审批、减免税审批、弥补亏损审批、企业财务审批、 税收收入退还书、扣缴税款通知书、暂停及解除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等资料。   个体工商纳税户包括以下八项:①税务登记表;②纳税人基本情况表;③纳税人 税款征收入库台帐;④核定税款通知单;⑤税额调整通知书;⑥纳税申报表;⑦建帐 户财务报表;⑧其他资料: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税务稽查(检查)结论、违章处 理、延期申报、缴纳税款审批、停、歇业报告、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措施等有关资料。   征管资料在计算完整率时,对各项中未发生征纳税事项而无须建资料的视同有资 料;对其他资料项发生多项征纳税事项而资料不齐全的,只要缺一项,则其他资料项 视同无资料。   (三)时间属性。考核期内。   (四)数据来源。纳税人纳税档案袋(盒、本)。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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