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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依法治税规范税收征管秩序的通知

湘地税函[1998]085号颁布时间:1998-06-16

     1998年6月16日 湘地税函[1998]085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依法治税规范税收征管秩序的通知》(湘政发门 [1998]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地税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宣传。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领会省政府的通 知精神,要以此为动力,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确保税收政策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和税 收任务的全面完成。同时,要借省政府通知的有利契机,积极利用各类传媒,采取多 种形式,加强税法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协助政府搞好通知 精神在本地的贯彻落实。   二、认真开展检查清理。各地要将贯彻落实省政府通知要求和本年度税收执法检 查结合起来,对当地地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检查清理的重点 是越权减免税、干预阻挠税收执法、违反组织收入“五不准”要求及混淆入库级次等 问题。对违反统一税法和税收管理政策的,要严格按规定清理纠正。对检查过程中发 现的一些重大问题,本级地税机关和政府不能协调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地税机关报 告。   三、搞好材料报送。各地、州、市局要将本次检查清理情况写出专题材料,于8月 底之前报送省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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