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武地税发[2001]87号颁布时间:2001-03-13
2001年3月13日 武地税发[2001]87号
各分局: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市地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强化税政管理、扩大税基、
增加收入,提高广大地税干部的查稽能力和业务素质,市局特决定对2001年度企
业所得税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并按评比最终料分评出企业所得税管理先进单位给予奖
励,考评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所属各分局。
二、考核内容
年度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情况,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税政管理工作及
其它日常工作等四个方面。
三、考核评比办法
考核评比采取“百分制”综合考核计分,具体的计分标准是:
1、完成年度收入任务并较上年同期增长的,满分为40分;
2、年度汇算清缴工作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的,满分为功分;
3、税政管理工作及日常工作达到要求的满分各为10分,未能达到要求的酌情
扣分。
四、年度收入及汇算清缴工作考核具体评分标准
考评采取“双百分制”考核计分,单项考评分数出来后乘上系数0.4,则为实
际得分,具体打分标准为:
(一)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收入考评打分标准。
(1)总收入较上年同期持平可得20分。
下降的,则每下降0.01%-10%扣5分;10%-20%扣10分;
20%一30%扣15分;30%(含30%)以上扣20分。
增长的,则每增长0.01%-5%加5分;5%-10%加10分;10%-
15%加15分;15%-20%加20分。
同时单设奖励10分,即超过20%以上的,每多增加一个百分点,则多奖1分,
直至奖满10%。
(2)国有和集私所得税完成较上年同期持平分别可得151分。
下降的,则每下降0.01%-5%扣3分;5%-10%扣6分; 10%-
20%扣9分;20%-30%扣12分,30%(含30%)以上扣15分。
增长的,则每增长0.01%一5%加3分;5%一10%加6分;10%-
15%加9分;15%一20%加12分;20%以上(含20 %)加15分。
(二)2001年度汇算清缴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1)汇算面,满分5分。具体打分标准为:
汇算面不足60%(不含60%)不得分;
汇算面60%-70%得1分;
汇算面70%-80%得2分;
汇算面80%-90%得3分;
汇算面90%-95%得4分;
95%(含95%)以上得 5分。
(2)复查面,满分5分。具体打分标准为:
复查面低于25%(不含25%)不得分;
复查面25%-27%得1分;
复查面27%-28%得2分;
复查面 8%-29%得3分;
复查面29%-30%得4分;
30%(含30%)以上得5分。
(3)查补各税,满分30分。具体打分标准为:
自查税额较上半年持平得10分,每增加10%加0.5分,直至加满5分;每
减少10%则减0.1分。
复查税额较上半年持平得5分,每增加10%加 1分,直至加满10分;每减
少10%则减0.1分。
(4)入库率,满分30分,分别考核各税入库率及企业所得税入库率,满分各
为15分,具体打分标准为:
入库率低于50%(不含50%)不得分;
入库率50%-60%得2分;入库率60%-70%得4分;入库车70%-
80%得6分;入库率80%-85%得8分;入库率85%-90%得10分;
入库率90%-95%得12分;入库率95%-100%(不含100%)得14
分;入库率100%得15分。
(5)报表部分,满分5分。
具体打分标准为:每错漏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5分。
(6)总结报告,满分10分。
有基本情况、做法、查处的主要问题及案例说明、税源分析、问题及建议五个主
要部分内容,则可得10分,每漏掉一处扣2分。
(7)典型案例上报,满分10分。
按市局规定的模式,结合本辖区实际,能上报有深度、有特色、有分析、有建议
的典型案例3-5户的单位可得10分,无上报不得分。
(8)上报时间,满分5分。
每迟到一天扣3分,直至扣完不得分。
(查补税额及入库率的计算时间均以汇算总结上报日为准。)
五、税政管理工作具体评分标准
税政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企业的法定减免税,弥补亏损、企业财产损失、国产设备
投资抵免和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的审核以及其他一些税政管理工作是否按照有关的管
理办法及规定程序和权限落到实位;报表报送是否及时、完整、准确;重大税政问题
是否及时报告;达到规定要求的给满分10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酌情扣分,完全不
按规定要求办理的不得分。
六、其他工作的评分标准
除以上列举的工作项目外,主要考核各单位对上级布置的一些临时性的工作是否
能保质保量地完成,能按要求完成的得满分10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不按要
求完成的不得分。
年度终了,市局将根据收入任务、汇算工作、税政管理及其他工作四个方面进行
综合考核评分,对名列前六名的优胜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1.《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综合考评表》(略)
2.《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收入考评表》(略)
3.《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考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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