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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越权减免“两金”问题的通知》

鄂税发[1993]313号颁布时间:1993-08-30

     1993年8月30日 鄂税发[1993]313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042号《关于清理越权减免“两金”问 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各地、市、州于8月20日前将清理报告报送省局。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越权减免“两金”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 042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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