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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计划、会统、票证考核办法的通知

鄂税发[1993]396号颁布时间:1993-11-17

     1993年11月17日 鄂税发[1993]396号   为了提高全省简收计划、会统、票证管理工作水平,促进计会工作规范化管理, 我们制定了《税收会统报表、分析考核评比办法》、《税收票证管理创“三无”活动 的办法》和《税收计划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省局将严格按这三个执 法进行考核评比,望各地切实遵照执行。 附件:1.税收会统报表、分析考核评比办法 2.税收票证管理创“三无”活动的办法 3.税收计划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税收会统报表、分析考核评比办法 为了推动全省税收会统报表“优质快报”活动的深入开展,充分调动会统工作人 员的积极性,切实作到:资料完整、数字准确、口径统一、报送及时,结合我省工作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全省各地、市、州、林区税务局,随州、老河口市税务局,省税务局直属 分局为考核评比单位。   二、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考核内容为各种税收会统月、季、年报表:会计、统计分析年终按扣分多少评出 优胜单位。其中月、季报表扣分按10%折算,年报表扣分按60%折算,会计、统 计分析扣分按实际扣分计算。 具体办法是: 1.各地应上报的各种报表、软盘、分析必须齐全(包括空表);报送应及时; 表、盘数字必须相符;表式必须统一。漏报一张报表(包括软盘)或少报一篇分析扣 15分;表、盘数字不符按改动笔数每笔扣5分,迟报一天扣3分,迟报二天扣6分, 以此类推。 2.备项收入入库级次划分必须准确,因欠税、在途、上年结转、审计调库倒库 等原因造成的入库比例不符,须注明。每错一处扣10分。 3.各项收入迟库必须按政策按规定手续办理,违反规定和政策的每处扣10分。 4.统计口径必须统一,数字必须准确。错一处技改动笔数每笔扣2分。 5.表内数据必须平衡,表间关系必须符合逻辑。错一处按改动笔数每笔扣2分。 6.特殊情况未作说明和要求注明的数据未注明的,视同错误数据处理,另加扣 5分。 7.报表项目必须完整、整洁,不得涂改、挖补、漏(改或补)一项(包括签章、 编报日期等)扣1分。 8.审核工作采取手工下核与微机审核相结合,技术性审核与政策性审核相结合, 每季度通报一次,年终进行总评。 本办法从1993年1月1日起试行。       税收计划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税收计划管理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税收、税源信息的收集、 传递与反馈则构成悦收计划管理的主要内容。认真做好税收计划报告、报表的编报工 作,对于及时掌握收入进度,准确提供决策依据,正确制定工作措施,指导组织收入, 促进各项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切实解决当前税收计划报表、报告传递速度慢、差错多、质量低的问题,进 一步提高各项税收计划报表、报告编报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提高计划管理工 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计划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包括:(1)税收电月报;(2)税收电旬报; (3)月(季、年)税收分析报告;(4)月份收入电话报告;(5)重点企业税收 税源情况月报表。 税源调查报告、年度税收计划建议数编制报表、国营工业企业主要税源情况月报 表、各项收入汇报等非日常性工作暂不列入考核内容。 第三条 各项税收计划报表、报告采取倒计分(扣分)加奖励分的办法考核,其 中:考核报表按时报送情况和差错情况用倒计分,考核报告(包括电话报告和文字报 告)质量情况用奖励分。 第四条 按时报送情况的计分标准。 按照规定,税收电旬报必须干旬唇一日内、税收电月报为月后一至三日内、重点 企业月报月后二十日内、税收分析报告为月后六日内、季、年报告为季、年后十日内 上报省局。凡超过规定期限的,每超过一天扣一分,未报的按月(旬)内规定期限以 后的实际天数扣分;凡月份收入增减幅度超过8%的要按规定在电月报上报后两日内 向省局电话或屯传报告主要增减收因素,超过期限报告的在有效期限(6日)内的, 每超过一天扣一分,应报未报的一律扣10分。 对确系不可抗拒的设备、通讯故障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 的迟报,经证实确认后可免予扣分。上报时间以接话、传真记录和邮戳时间为准。 第五条 报表数据差错情况的扣分标准。 税收电旬月报,每错(漏)报一笔扣2分,但对因错漏影响全省收入发生较大差 错的,视程度给予5一10分的扣分。 重点企业税收税源情况月报表每错(漏)一笔扣1分。 第六条 报告质量的奖分标准。 将分析报告(电话和文字)质量分为好、一般、差三档次奖分。质虽好的奖20 分,一般的奖10分,差的不奖分。 第七条 税收计划管理工作实行按月考核、按季通报、按年总评。 根据扣分及奖励分情况按月列出报表报告编报质量排名,在此基础上按季统计扣 分及奖励分,列出季度排名,年终根据季度排名情况确定年度总排名。据此评出年度 计划管理工作获奖单位若干名。 全年税收计划管理工作质量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挡次,并根据总排名 确定奖励等级。获奖单位必须至少有一个季度排名在前三名。   第八条 本办法从一九九三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税收票证管理创“三无”活动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税收票证管理,提高全省税收票证管理水平,促进税收计划的完成, 省局决定,在全省税务系统开展税收票证管理创“三无”活动。 一、创“三无”目标 税收票证管理“三无”:保管无损失,填写无差错,使用无违纪。具体目标: (一)保管无损失 税收票证保管必须严格做到“三专六防”。 “三专”:专人、专柜、专库: “六防”:防盗、防火、防霉、防虫蛀、防鼠咬、防丢失。 专管员还必须实行专袋、专包保管,同时应做到:不准带票走亲访友,不准带票 参加与征收税款无关的会议和其他活动,未经领导批准,不准带票回家。离职、休假、 外出,应将所管票证封包交所,妥为保管,并办理有关手续。 (二)填写无差错 税收票证的填写是税收工作的中心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国库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 说务总局、税务局的有关规定,按照统一口径,认真填写,做到逐项填列,字迹清楚, 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罩戳齐全。具体要求是: 1.无漏填项目: 除有特殊规定外,税收票证中所设汁的各栏,需全部填写齐全,并加盖章戳。 2.无错填项目: (1)无错用税票;(2)无错填税种;(3)无错用税率;(4)无一票多目; (5)无一票多税(附税除外);(6)无计算差错;(7)无多征、少征;(8) 无大小写不符;(9)无涂改挖补;(10)无用红笔、水笔、铅笔、红色复印纸开 票;(11)无签字代章或用蓝色及其他非红色颜色印泥加盖。 (三)使用无违纪 1.无用缴款书收取现金;2.无用其他凭证代替税收票证;3.无用税收票证 代替其他收入凭证;4.无用白纸条收税;5.无开票不收税或赊税;6.无收税不 开票,贪污挪用税款:7.无跳号或跳本即几本同类票证同时使用;8.无相互借票 使用或他人代开;9.无大头小尾或藏头露尾;10.无合伙开票;11.无单联填 写;12.无推迟报解(积压税款);13.无隐匿不报弄虚作假;14.无填开税 票与售花同时进行(即填开税票主不售印花;售花就不开票但需开具印花税销售发 票)。 二、票证考评范闹。 凡从省局领取各类税收票证,除汇总缴款书,微机用票外,均为本方案所考核范 畴。 三、考评对象: 基层征收单位和基层征收人员。 年开票量(不含定额票及计算机开票)在5000份以上的基层征收单位和年开 票量(不含定额及计算机开票)在200份以上的基层征收人员,均可参加考评。 四、考评办法:   符合考核条件的单位,部应向县(市)局提出考核申请,经县(市)局审核后, 报地、市、州局备案,年终地、市、州局组织,县(市)局检查验收,省局组织交叉 检查验收。 五、考评依据: 1.票证填用内部审核。在县(市)局自审的基础上,以地、市、州局组织验收 结果为依据。 2.票证填用外部审核。以县(市)局当年组织的税票外部清理核对结果为依据; 3.各县(市)局要每季组织专班对各基层征收单位及基层 征收人员在税票的保管、领用、填写、缴销等情况进行检查,地市州局要不定期进行 检查,省局年终进行抽查。 六、奖惩措施: 1.处罚:对在创“三无”活动中因税收票证管理不善,没有做到“三无”的单 位和个人,应给予经济上的处罚,具体处罚规定以省局鄂税发[1993]518号 文及本文奖惩细则为准(奖惩细则附后)。 2.奖励:对在创“三无”活动中成绩实出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奖励。 (1)全年实现“三无”目标的基层征收单位,年开票量在10000份以上的 (不含定额票及计算机开票),人平发给奖金100元,其领导和会计人员分别加发 奖金50元;年开票设在10000份以下,5000份以上的,人平发给奖金50 元,其领导和会计人员加发奖金50元。 (2)全年实现“三无”目标的基层征收人员。年开票量在500份以上的,个 人奖励100元;年开票量在500份以下,200份以上的,个人奖励50元。 六、资金来源: 对按本办法和省鄂税发[1991]518号文处罚所得金额,各县(市)局 应全额集中到地、市、州局计会科,作为本项活动的专用经费。不足部分,各地可从 销售“车船使用税标”工本费收入中列支,省局给予适当调剂补充。 本办法从1994年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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