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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决定(上)

鄂发[1999]20号颁布时间:1999-10-15

     1999年10月15日 鄂发[1999]20号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鄂战略,加强技术创新,突破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断 提高湖北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振兴湖北经济的首要战略任务   1.充分认识加强技术创新的重大意义。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 产业,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优势的主要途径,是调整和优化我省经济结 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性措施。推进技 术创新,就是要促进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 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占据市场 并实现市场价值。在即将到来的二十一世纪,科技创新将进一步成为经济和社会 发展的主导力量。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是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高新 技术产业化。全省上下必须明确,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大力推动科技进步, 加强科技创新,是事关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大事。既要充分认识新的科技革命 带来的严峻挑战,更要珍惜和抓住带来的难得机遇。把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促进生 产力发展的质的飞跃,摆在经济建设的首要地位,把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 实施科教兴鄂战略的突破口来抓,推动湖北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2.明确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标。要以技术创新为动力,把高新 技术产业化与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结合起来,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在全省 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科技发展要求的技 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使高新技术产业在重点区 域形成气候、重点产业形成规模、重点产品创出名牌,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 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实现技术发展的新跨越。到2005年,力争全省科技进步 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以上,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以上,初步形成高新技术主导 产业,基本建成沿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全 省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   3.突出重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是电子 信息、生物工程及新医药、新材料三大高新技术产业群。同时,积极发展光机电 一体化、环保及高效节能等高新技术产业。围绕上述重点领域,制定中长期发展 规划,定期公布优先支持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和高新技术产品目 录,引导企业发展市场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产品,逐步形成具有湖北特色和优势的 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合理配置科技资源,切实解决一些科研项目分散和重复的问 题。每年精心组织优选和实施一批技术创新与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集中力 量,协同攻关,取得突破。   4.加快应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围绕传统产业特别是冶金、汽 车、化工、纺织四大支柱产业,强化高新技术的渗透与辐射。引导企业应用电子 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节能降耗与质量监控技术等共性技术, 着眼于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提高效益和扩大出口,加强对传统工业高起点的技 术改造,重点实施一批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加快传统产业技术升级的步 伐。大力推进农业科技革命,加快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其它新技术在农业领域 的应用,重点推广和普及动植物育种、高效栽培、病虫防治、农副产品精深加工 等一批能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大力实施"四优(优质杂交油菜、优质三 元杂交猪、优质米、优质水果)工程",抓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 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各类技术服务机构和涉农企业紧密结合的农 业科技开发与推广应用服务网络,使农业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通过高新 技术与传统农业技术的结合,促进传统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转变。 大力推动电子商务。远程教育等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加快高新技术在金融、咨询、 贸易、文化等服务领域的应用与推广,提高第三产业的科技含量,增强服务业的 竞争能力,促进国民经济信息化。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领域的技术 创新,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二、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5.促进企业尽快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要增强创新意 识,把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机制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把提高技术创 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作为企业走出困境、发展壮大的关键措施。要尽快建立企 业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坚持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与技术改造、引进消化 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相结合,与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开拓国内外市场相 结合,不断增强我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全省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都要建立 企业技术开发中心,用2一3年时间创建和完善省级企业技术开发中心100个, 其中通过国家认定20个。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的 自主投入力度,面向市场需求,努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与关键技 术,做到生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同时,要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与高新 技术产业化,大力推进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改造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立足高 起点,在充分利用现有存量资源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先进适用制造技术、工艺和 装备,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要注重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 新,不断缩小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差距,促进我省主导产业的技术升级。   6.加快科研机构改革步伐,大力推动应用型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实行企业 化转制,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应用型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原则上要转为科技型 企业、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转为中介服务机构等。现有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要 实行分类改革:对于有面向市场能力的科研机构,要转为科技型企业、整体或部 分进入企业,或转为企业性的中介服务机构;对于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无法得 到相应回报的科研机构,在调整结构、分流人员的基础上,按非营利机构的机制 运行和管理。鼓励和引导转制科研机构引进民营机制,实行民营化经营。科研机 构向企业化转制,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经认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 业的优惠政策。要尽快改变应用研究中存在的重论文、轻开发的现象,鼓励科研 机构的科技人员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加速科研成果商品化、 产业化的步伐。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改革方案,2000年底以前 基本完成转制任务。   7.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积极推进以资源优势互补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开发 型产学研结合,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资产、技术、人才为纽带共建 技术开发机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长期的全面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围绕我 省有优势的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中择优组建若干省级重点 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要加快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造 就一大批既有丰富专业知识,又具有全面素质的技术创新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使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后盾和依托。鼓励国内外著名高等学 校和科研院所来鄂合作创办产学研基地、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培训中心、博士后 流动工作站等,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以增强我省高新技术研究、 开发实力。   8.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建设,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 龙头,以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抓点联线,以线带面,加速 建设沿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进一步强化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上 下联动,形成合力,奋斗5年,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成国内一流科技园 区。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坚持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宗旨和方 向,进一步推动开发区产业结构升级,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推动区域创 新体系和创新创业环境的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其他有条 件的城市,要办好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核心的创新服务体系,增强为各类企业 特别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转化高新技术成果提供"孵化"服务的功能。充分 利用应用型科研机构、向企业化转制的有利时机,采取有力措施吸引科研机构、 高等院校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办产业,鼓励科研人员和教师进入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从事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工作。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设 立大学科技园和留学生园,培育一批知识和智力密集、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高新 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当前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配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领 导班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 强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提供服务的功能,营造吸引、凝聚优秀科技人员和经营管 理者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有条件的中小城市,可以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园。要加 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监督评估,对少数不再符合条件的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经评审后取消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高新 技术企业资格。   9.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充分发挥民营科技企业机制灵活、创新意识强 的优势,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各级财政部门要本着保护国有资 产权益、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人员创业的原则,帮助和支持民营科技 企业理顺产权关系。在企业决策、管理、分配等方面要充分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 允许民营科技企业采用股份期权等形式,调动有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或经营管理 人才的积极性。   10.积极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中介服务 机构和某些性质相似的科研机构转制为企业性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这类机 构积极沟通科研部门与产业、金融等部门的联系,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良好 的技术中介和信息咨询服务。加强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其行业行为。 进一步培育和健全技术市场。加强重大技术供需信息库以及科技信息网络等基础 设施建设。   11.实行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注重吸引国际上实力强、信誉好的大公司、大财团来我省投资办厂,发展高新技 术产业,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加强高新技术特别是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技术的引 进和消化吸收。定期选择一批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由省政府有关部门联合 发布,以引导外资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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