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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系统、交通、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有关收费项目征收营业税批复的通知

鄂地税发[1998]351号颁布时间:1998-12-28

     1998年12月28日 鄂地税发[1998]351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系统、交通、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有关收 费项目征收营业税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系统、交通、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有关收费项 目征收营业税的批复     (1998年12月15日国税函[1998]766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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