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7年1月份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国税函[2006]257号颁布时间:2006-12-12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06]13号)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由于此次改革涉及预算科目编码的调整,我市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需对软件进行调整,因此2007年1月份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的倒扣、正划时间由1月1日调整为1月4日。 1月1日至1月3日期间,远程申报、电话申报及联网系统将关闭,不受理纳税申报和税款的倒扣、正划业务。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工作,以保证2007年1月份纳税申报及税款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