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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简化纳税人附送资料的通知

青国税函[2007]161号颁布时间:2007-07-27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证“两个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附送资料清理简化清单(试行)》。现下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清理简化基本情况
  本次清理较大幅度地压缩和减少纳税人的各类附送资料,重点解决重复报送问题。共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需要附送的5大类112项552种次资料内容进行了梳理,清理出144种次资料应予简化。详见下表:
业务类别
业务项目
 
附送资料种次
简化种次
小计
青国税函[2007]61号已简化
本次简化
税务登记类
12
52
14
1
13
发票管理类
11
67
14
 
14
申报征收类
3
11
4
1
3
文书受理类
82
401
112
48
64
出口退税类
4
21
 
 
 
合计
112
552
144
50
94
  二、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学习讨论,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同时,各单位要及时有效的向纳税人进行宣传,明确告知相关内容,切实保证简化纳税人附送资料工作顺利开展。
  三、此项工作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今后对纳税人附送资料的调整一律以文件为准。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工作的建议,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附件:1.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附送资料清理简化清单(试行)(略)
   2.简化纳税人办理国税涉税事宜附送资料统计表(税务登记类)(略)
   3.简化纳税人办理国税涉税事宜附送资料统计表(发票管理类)(略)
   4.简化纳税人办理国税涉税事宜附送资料统计表(申报征收类)(略)
   5.简化纳税人办理国税涉税事宜附送资料统计表(文书受理类)(略)
   6.简化纳税人办理国税涉税事宜附送资料统计表(出口退税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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