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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6]191号颁布时间:2006-11-10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顺利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受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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