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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保控股公司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青财税[2004]47号颁布时间:2004-09-20

     2004年9月20日 青财税[2004]47号 各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保控股公司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保控股公司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 策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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