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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青岛瑞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税务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对有关税前扣除事项出具审核证明作为审批附件的通知

青地税函[2000]58号颁布时间:2000-08-22

     2000年8月22日 青地税函[2000]58号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按照青岛市地税局《关于对有关税前扣除事项实施由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出具审核证明的通知》(青地税发[2000]135号)文件要求,青岛瑞泽税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税务事务所提出申请,经市局审查后,同意该13家税务师事务所 及其所属的128名注册税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作为审批有关税前扣除事项的审核证 明。 附件:税务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名单  青岛瑞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30人 姜严、高虹、单际韬、楚华成、李凤英、曹兰芳、耿生革、姜登皋、李萍、梁志 军、赵树春、周丽君、张镇青、徐利民、高炳浑、杨文清、杨荣德、夏祯泉、周本领、 贾树林、孙吉学、肖雷、马爱玲、刘新建、罗云、汪方华、付长祥、董继红、薛青、 朱景伟 青岛大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人 李刚、王星、史洪波、章爱芜、王剑平、王鸣、王波、王海兵、黄强、国昆、马 立、牟广洲、陈卫东、黄杰刚、韩冰、丁强、牟秋霞、王洪绣、罗晓华、陈平 青岛天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人 宋汝联、刘楚龙、刘树青、任晓锐、唐林森 青岛振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7人 刘守惠、杜福山、孙德良、杨子美、李肇逊、柴佩玉、孙启运、张季林、杨凤卿、 王善民、刘恩涟、王宪强、王立信、王超德、乔益溥、李传明、高绍宽、举淑芬、郑 清新、徐俗、房立鑫、颜本方、封南昌、肖继锦、张庆平、张桂英、姜洁玉、 青岛振青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1人 柴方圃、吕梅、王岚、杨志坚、钟世臣、王安秋、袁本茂、范金礼、张力梅、李 明、李建亚 青岛地瑞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3人 贾敏、杜建国、王洪波 青岛海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7人 徐晓艳、陈茂芬、李新霞、吕永丽、徐琴、齐松梅、李小平 青岛东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3人 王少波、苗英、牛金龙 青岛国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4人 孙立华、宋锡洋、李军业、冷凤家 青岛隆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人 任强、刘景桂、吕少杰、孙宗珍、张文君 青岛东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6人 张沛方、卢祉善、张萍、李燕、马慧芝、徐星 青岛恒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3人 薛跃先、张增信、王树茂 青岛华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4人 邢永胜、周宗义、戴震涛、张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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