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青地税四[1998]31号颁布时间:2000-10-16
青地税四[1998]31号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
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
题的批复(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六日 国税函[1998]546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