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财税[1997]54号颁布时间:1997-12-23
1997年12月23日 青财税[1997]54号
各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属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143号文《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
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7]143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