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3]327号颁布时间:2003-07-30

     2003年7月30日 闽国税函[2003]327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 偷漏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78号)转发给你们,希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 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