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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报送基本建设项目库项目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闽国税函[2003]351号颁布时间:2003-07-30

     2003年7月30日 闽国税函[2003]351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基本建设项目库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办函[2003]3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认 真做好基本建设项目库的申报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库是关系我省国税系统长远建设的大事,各级领导务必认真对待, 精心组织,根据现有办公业务用房的实际状况,分轻重缓急,合理规划确定基本建设 项目库的项目,按时申报。    各地的申报材料应在8月3日前上报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基本建设项目库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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