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30日 闽国税函[2003]351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基本建设项目库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办函[2003]3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认
真做好基本建设项目库的申报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库是关系我省国税系统长远建设的大事,各级领导务必认真对待,
精心组织,根据现有办公业务用房的实际状况,分轻重缓急,合理规划确定基本建设
项目库的项目,按时申报。
各地的申报材料应在8月3日前上报省局。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基本建设项目库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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