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达200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闽地税社[2003]4号颁布时间:2003-02-01
2003年2月1日 闽地税社[2003]4号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稽查局,福州、泉
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根据省统计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数据,全省2002年度在岗职工均
工资为12427元(不含厦门),月人均1036元;13306元(含厦门),
月人均1109元。各地执行时按不含厦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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