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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闽地税社[2003]2号颁布时间:2003-04-09

     2003年4月9日 闽地税社[2003]2号 省地方税务局直接征收分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 例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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