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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2000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所[2000]026号颁布时间:2000-04-19

     2000年4月19日 闽国税所[2000]026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2000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00]218号)转发给你们,希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2000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0年3月29日 国税函[200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及所属各级电信企业重组改革的实际情况,为做好中国邮 电电信总局及所属各级电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监管工作,保证电信企业所得税 及时、足额入库,经研究,同意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及所属各级电信企业2000年度继续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1999]704号)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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