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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闽财税政 [1998]52号颁布时间:1998-07-02

     1998年7月2日 闽财税政 [1998]52号 各地、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 知》(财税字 [1998]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 [1998]7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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