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煤炭 钢材 水泥及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进[1998]039号颁布时间:1998-07-20
1998年7月20日 闽国税进[1998]039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煤炭钢材 水泥及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
知》(财税字[1998]102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煤炭钢材 水泥及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字[1998]102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