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5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5]129号颁布时间:2005-06-24
2005年6月24日 苏地税函[2005]129号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税发[2005]4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5年整顿和规
范税收秩序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根据省局有关专项检查和专
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同国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形成工作合
力。加大处罚力度和案件曝光力度,对应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要及时移送,
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和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以增强震慑力,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
为。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查处的大要案件,要及时报告省局,以确保整顿和规范税
收秩序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总结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开展以来的经验,找出存在问题,不断加
强和完善税收征管,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同时,按照规定做好专项检查、专项整治
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相关报表和材料的报送工作。年底省局将通报各单位的报送
情况。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