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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4]85号颁布时间:2004-05-09

     2004年5月9日 苏地税函[2004]85号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2004]40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宣 传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宣传工作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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