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土地租金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通知

宁地税发[2004]236号颁布时间:2004-12-10

     2004年12月10日 宁地税发[2004]236号 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土地租 金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发[2004]203号)转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土地租金收 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