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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4]251号颁布时间:2004-12-24

     2004年12月24日 宁地税发[2004]251号 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苏地税函[2004]1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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