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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江阴市华西高速线材厂列入“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列名钢铁企业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4]302号颁布时间:2004-09-10

     2004年9月10日 苏国税函[2004]302号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江阴市华西高速线材厂申请列入“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列名企业的报 告》(锡国税发[2003]54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确定 “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列名钢铁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02 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江阴市华西高速线材厂列入“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列名钢 铁企业。    特此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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