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日 苏国税函[2004]356号
南京、镇江、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04]1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附件: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合并纳税企业名单(江苏)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
1 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第三工程分公司 镇江市
2 中港第三航务工程局南京分公司 (原中港第三航务工程局第三工程公司) 南京市
3 中港第三航务工程局江苏分公司 (原中港第三航务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 连云港市
4 上海航道局第一航道工程处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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