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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4]321号颁布时间:2004-10-09

     2004年10月9日 苏国税函[2004]321号 南京、无锡、泰州、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4]10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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