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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4]322号颁布时间:2004-10-09

     2004年10月9日 苏国税函[2004]322号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4]10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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